旅遊局公布9月1日起於指定酒店作醫學觀察的收費安排。
旅遊局公共關係處處長劉鳳池稱,在澳門常居的澳門居民首次在指定酒店進行14日醫學觀察豁免收費,第二次起均須收費,公務或特殊原因除外;收費維持在 5,600澳門元。
在澳門常居的執行標準為在入境澳門前的365日內至少有183日身處澳門;非常居澳門的澳門居民可申請首次豁免收費,經批准者可豁免收費。豁免收費的情況尤其包括基於某些特定原因而沒有身處澳門183日;包括就讀由當地主管當局認可的高等或非高等教育、住院、在澳門以外地方為在社保基金註冊的僱主提供工作、公務、為澳門服務而擔任職務或履行其他公務。
另外,至今(27)日仍在指定酒店接受醫學觀察的人士合共1,252人,當中包括36名外僱、497名澳門居民和719名旅客。(編輯:梁佩茵)
劉鳳池稱,在澳門常居的澳門居民首次在指定酒店進行14日醫學觀察豁免收費,第二次起均須收費。(梁雄業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