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與澳門簽訂深化知識產權交流合作的安排。(新聞局圖片)
內地與澳門特區為進一步深化在知識產權領域的交流與合作,營造更加有利於創新和可持續發展的環境,國家知識產權局及經濟局在2003年簽署的《關於在知識產權領域合作的協議》基礎上,換文簽署《國家知識產權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經濟局關於深化在知識產權領域交流合作的安排》。
根據合作安排,國家知識產權局和經濟局將深化在專利實質審查、發明專利延伸、專利和商標信息自動化、知識產權信息交流、人員培訓以及共同舉辦研討會與技術交流會議等方面的交流合作。並在現有的合作基礎上,新增國家知識產權局為經濟局提供專利爭議及糾紛處理中的技術協助,以及加強雙方在知識產權信息管理、利用和服務方面的合作,包括:開展專利審查文本和審查過程文件等的雙向傳輸,分享專利和商標等領域自動化建設的經驗等。
內地與澳門自2003年雙方開展合作以來,國家知識產權局已協助經濟局完成1,089件專利申請的實質審查工作,同時,經濟局也受理了4,337件內地發明專利延伸至澳門特區生效的申請,其中已獲授權3,904件,佔申請總量90%。(編輯:洪偉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