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實施新機制加強執法

澳門水陸行政區域確定
28/12/2015
2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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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水陸行政區域確定

國務院於本月20日頒布《第665號國務院令》,並公布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區域圖》,澳門特區當日起依法正式管理85平方公里的水域。同時,將澳門特別行政區與廣東省珠海市邊界之間的關閘澳門邊檢大樓段,劃歸澳門特別行政區管轄。行政區域調整後,澳門特區的行政區域界線包括陸地和海上兩部分:海上部分由內港段、路氹航道段、澳門南部海域段、澳門東部海域段、人工島段和澳門北部海域段六段組成;陸地部分由關閘澳門邊檢大樓段和鴨涌河段兩段組成。

澳門海關關員監控澳門沿岸周邊水域情況,配合海上24小時巡邏船確保澳門周邊水域的治安穩定。(新聞局圖片)

行政長官崔世安感謝中央送予澳門管理水域的大禮物,讓澳門在長遠及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方面,以及為粵澳合作框架下的新發展創設更好的條件。

他補充,澳門管理水域有了清晰的界定,有關海洋經濟的研究及規劃方面未有下一步的工作時間表,目前,特區政府首要是做好交接及管理工作,完善相關的法規。

澳門水域範圍確定當日,澳門海關隨即實施新的執法機制,海上行動指揮中心及三個海上運作基地正式開始投入運作,實現「半小時行動反應圈」的恆常行動部署。海關強調,有信心、有能力做好執法工作,確保海上治安環境保持長期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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