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輕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對本澳經濟的影響,經立法會通過第6/2020號法律《修改〈2020年財政年度預算案〉》後,特區政府制定行政法規,訂定參加帶津培訓計劃的要件及培訓津貼的發放安排。勞工事務局將於下(9)月起開辦新一期帶津培訓計劃,計劃分為「就業導向帶津培訓計劃」及「提升技能導向帶津培訓計劃」,符合要件的人士可分別參加兩計劃各一次。勞工局局長黃志雄表示,計劃最高總預算上限約四億3,656萬元(澳門元,下同),包括僱員津貼及院校運作費用。
為減輕新冠肺炎疫情對本澳經濟的影響,特區政府制定行政法規,訂定參加帶津培訓計劃的要件及培訓津貼的發放安排。
(勞工事務局提供圖片)
立法議員李靜儀希望政府日後能調升就業導向培訓計劃名額。(資料圖片)
行政會完成討論《帶津培訓計劃》行政法規草案。在上周五(21日)的行政會新聞發布會上,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勞工局長黃志雄、職業培訓廳廳長張瑋出席。
張永春表示,「就業導向帶津培訓計劃」方面,2019年1月1日或之後處於失業狀況,又或於2020年完成高等教育課程且處於失業狀況的澳門居民均可參加。學員在完成課程並參加考核後的兩個月內,成功就業或自己經營業務,又或在配合勞工事務局的求職登記安排下仍未能就業,可獲發放培訓津貼6,656元。如學員因可歸責原因而未能配合勞工事務局的求職登記或職業配對安排,又或曾不接受聘用而未能就業,可獲發放培訓津貼3,328元。
「提升技能導向帶津培訓計劃」方面,符合規定的商號經營者或聘有僱員的自由職業者,均可最多推薦五名僱員參加培訓,符合條件且沒有聘用僱員的自由職業者亦可以個人名義申請參加。完成課程及參加考核者,屬處於無薪假的僱員或自由職業者可獲發放5,000元津貼;屬僱主安排僱員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參加培訓,且沒有降低僱員的基本報酬,亦沒有與其協商安排無薪假,僱主可按推薦僱員人數計,每一名獲發放5,000元津貼,上限五名。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為緩解居民的就業困難及協助對接就業市場,政府今年3月在符合疫情前提下開展帶津培訓。勞工局職業培訓廳廳長張瑋張瑋補充,首期帶津培訓計劃在3月至8月舉行,提供2,000名額,共有4,800多人次報名,最終1,700多人參加,其中1,400多人次完成課程,486人已成功轉介,426人處理津貼發放程序。
議員促增僱員參與計劃名額
立法議員李靜儀樂見計劃終於落實和即將開展,但認為每個商戶或僱主最多只可推薦五名僱員參與提升技能導向培訓課程,對一些具規模的企業來說名額實在太少,希望政府能調升名額,或可因應企業規模而訂定相關名額。
另外,針對行政法規草案中指出,就業導向帶津培訓計劃亦會繼續,但收取津貼方面則作了調整。李靜儀表示,有關做法更為合理,如參與計劃的學員有認真出勤及配合勞工局的安排,但卻因市場各種客觀因素影響而未能成功轉介就業,當局是不應此為由不向他們發放津貼;她亦希望未來能繼續做好就業配對,進一步改善本澳居民就業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