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完成討論《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人員通則》法律草案,法案主要內容包括重組職程、修訂晉升方式、完善紀律及獎懲制度三方面,將送立法會審議。
其中,重組職程方面。透過增設高級警長、高級消防區長及高級關務督察的職位,使基礎職程與高級職程互通為單一的垂直職程,改變基礎職程人員無法晉升至高級職程的困局,讓表現優秀的人員有繼續向上晉升的空間。取消現時治安警察局的機械、音樂及無線電專業職程,以及海關的機械專業職程,所有人員將採用同一職程制度,並改為以專業編制招聘具備專業技能的人員,以滿足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對特定專業職務的需求。
修訂晉升方式方面,設立專門的評審委員會,成員可以包括具備相關專業資格及知識的保安部門以外人員,相對更加公平、客觀。在晉升上將更著重人員的工作能力和表現,同時適當縮減在職位上的最少停留時間,使有能力的人員更快符合晉升條件。
完善紀律及獎懲制度方面,優化現行紀律制度,完善有關職務義務的內容,使條文更明確清晰,易於理解和執行,簡化程序,使其更接近一般制度。在紀律程序中可委任非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人員擔任預審員,以體現其公正性。(編輯:劉艷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