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屋法》 本周四實施,社屋申請將恆常化。(力報攝影組)
據新的租金計算方式,約有12,000戶社屋租戶可獲得減租。(房屋局提供圖片)
被稱為新《社屋法》的《社會房屋法律制度》於去年8月19日正式公布,公布日後一年正式生效,也就是將於本周四(20日)起正式實施。未來租賃社會房屋申請將屬恆常性機制,合資格者將可於任何時間向房屋局提出申請。
規定申請計分方式、租金計算公式及收入上限標準等的《社會房屋法律制度施行細則》於昨(17)日正式公布。根據細則,新的租金計算方式較過去更加簡化,約12,000戶租戶將獲得租金下調,而收入低於維持生計開支的租戶則將免繳租金。
新《社屋法》上路在即,《特區政府公報》昨日刊登《社會房屋法律制度施行細則》及四個行政長官批示,包括每月總收入及總資產淨值金額、家團維持生計開支標準、社屋申請計分表等多份文件。
至此,新的社屋法律制度已完整呈現在公眾面前。新《社屋法》及社屋恆常申請制度將於本周四正式實施,本澳房屋政策邁入新的里程碑。
一人家團月收入12,750元為限
根據公布的每月總收入及總資產淨值限額,未來社屋申請者若為一人家團,則月收入應低於或等於12,750元,總資產淨值以27萬元為上限;三人家團為總月收入26,020元及總資產56萬元。其中「每月收入」是計算申請家團提出申請日前12個月的收入平均值計算,「資產淨值」則是以提出申請日前一個月的最後一日淨值為準。值得注意的是,正輪候社屋申請的家團,計算標準也以最新批示為準。
家團收入低於維持生計開支可免租金
另外,與租金計算方式密切關聯的「維持生計開支標準」也正式出爐,一人家團維持生計開支為4,350元、三人家團為11,020元、七人或以上家團為18,580元。
根據《細則》,租金計算方式為家團總收入減掉維持生計開支後的17.5%,若家團總收入低於維持生計的開支,則租金為零。房屋局表示,約有12,000個租戶將會獲得減租。
本月舉行兩場社屋申請講解會
房屋局局長山禮度今年5月出席電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時表示,社屋恆常申請能為經濟薄弱的家庭解決居住問題,承諾能讓申請者在少於四年的時間內上樓。
房屋局表示,社屋申請恆常化後,並非先到先得,有意申請者應先透過社屋申請專題網頁(www.ihm.gov.mo/zh/ahsp)了解內容,備好所需文件,毋須急於申請。房屋局將於本月舉行兩場社屋申請講解會,首場講解會於本月22日下午3時在青洲坊大廈房屋局辦事處舉行,第二場於29日下午3時在湖畔大廈房屋局離島辦事處舉行,有意參加的市民可致電28594875報名,或於房屋局微信賬號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