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倉庫集中貯存化學危險品
12/0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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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倉庫集中貯存化學危險品
永久倉庫集中貯存化學危險品

黎巴嫩首都貝魯特港口區倉庫內2,700噸化學危險品硝酸銨,本月日發生大爆炸,造成 157人死亡,5,000多人受傷,再次引起本澳關注化學危險品存放問題,促請政府盡快建設永久性化學危險品貯存倉,集中監管,並訂立法例, 監管危險品的運輸及貯存,確保社區安全。

澳門並非工業城市,沒有大型化工廠,但 輕工業生產、商業活動和日常生活中都會經常使 用不同種類的化學品,澳門現時並沒有化學危險 品眝存倉庫,只分散貯存於不同的工業場所或建 築地盤,化學危險品進口數量有限,不需如燃料 或石油氣般需集中存放,且常與其他物品混雜儲存,具有潛在危險性。

澳門目前沒有一個部門專責監管化學危險品,不同種類化學危險品由不同部門管理,但 不同部門間缺乏統一制度規範,難以滿足監管 需要。2015年8月12日天津市濱海新區天津港 危險品倉庫發生火災爆炸事故,造成165人死 亡,當時已引起澳門居民關注化學危險品眝存的 安全問題,特區政府回應居民訴求,於 2016 年 中制定短、中、長期工作計劃,時任行政長官 於 2017 年3月批示,建立危險品資料庫,要求 職權部門在獲悉有化學危險品尤其液態及氣態燃 料、炸藥等入口時,必須向消防局通報,由消 防局負責登記在危險品資料庫系統內,一旦發生緊急事故時,能夠迅速和準確掌握化學危險品種類、數量、如何應對等重要資訊,確保救援過程安全。但是,建設永久性化學危險品儲存庫仍是社會所要求。

2018年8月,政府計劃將青洲臨時燃料中途倉搬遷至澳門已接收管理的珠澳人工島上,並 首先在路環靠近聯生海濱路興建兩個臨時危險品儲存倉,而中期計劃則在新城填海E1區西側內,尋找適合地點建設危險品儲存倉。但聯生海濱路興建兩個臨時危險品儲存倉計劃,因受到區內居民反對而擱置。直至目前,化學危險品仍然在各處存放,為公共安全帶來隱患。

一直以來,本澳在規管化學危險品上沒有一 套完整法律法規,且權責不清、職權錯配、職能重複等情況,欠缺一套監管制度。要有效監管化學危險品的進口,貯存,運送等的安全,必須從立法層面上全面檢討整合本澳現行化學 危險品的監管法律制度,從根本上解決本澳化學危險品帶來的潛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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