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形容張祖榮妻子葉安琪,為張祖榮與吳國壽之間的「溝通橋樑」。(資料圖片)
貿促局前主席張祖榮涉貪案昨日在初級法院進行結案陳詞。(陳嘉俊攝)
檢察官指出,根據庭審證據,張祖榮持續地為團伙提供內部資訊,打開方便之門。(資料圖片)
貿促局前主席張祖榮涉貪案審訊超過三個月,昨(10)日在初級法院進行結案陳詞。案件涉及26名被告,多達90名證人,控方代表、檢察官表示,涉案的犯罪團伙分工明細,其中首腦吳國壽開設多間空殼公司,為有意申請移民居留者「搭路」;職員余淑華、楊淑津高度參與和執行;甄溢全則為軍師;張祖榮則洩露政府機密資料協助團伙。
就第一被告張祖榮,檢察官指出,張祖榮在案中參與度看似不多,但根據庭審證據,張持續地為團伙提供內部資訊,打開方便之門。故張祖榮與吳國壽存在長期不法勾當,並且其身為貿促局主席理應知道1,300萬元重大投資移民金額不應被公開,但他卻向吳國壽團隊透露資料,疑違反公職人員應遵守的保密協議。
張祖榮具高度反偵察意識
此外,檢察官指出,被告葉安琪及張倩雯分別為張祖榮妻子和女兒,兩人在吳國壽涉案公司任職,其中葉安琪為張祖榮與吳國壽之間的「溝通橋樑」,而張祖榮具有高度反偵查意識,如教唆葉安琪不能使用微信,以防被監聽對話內容。而葉安琪曾向證人借貸至少50萬元,但相關金額並無銀行交易紀錄,控方質疑作為公務人員的張祖榮及其妻葉安琪缺少申報至少50萬元。
而葉安琪和張倩雯在吳國壽公司任職期間,不用遵守正常上班時間及返回辦公室,但卻可收取高於同職位人員的薪酬,且有多次缺勤紀錄亦有「勤工獎」。檢察官認為,兩人是因為張祖榮才能在公司享有特殊待遇。控方又指出,廉署曾於吳國壽辦公室找到被告曾春梅(張祖榮之內地「情婦」)的銀行卡,交易紀錄顯示吳曾向有關戶口匯款20多萬元,之後曾春梅輾轉將金錢匯到張祖榮戶口。
吳國壽甄溢全存利益輸送
至於第二被告甄溢全為貿促局前投資經理,控方形容其為犯罪團伙的「軍師」,甄溢全和吳國壽在2012至2014年間沒有聯繫,但其後突然開始頻繁聯繫,而對話內容只圍繞移民項目問題及橫琴「鉅星匯」樓盤。控方指出,吳國壽以低於市價的價格向甄溢全出售橫琴物業,雖然至今仍未有證據證實甄溢全有購買該物業,但吳國壽向他賦予低於時價購買物業的權利,已構成「利益輸送」。
律師:指控純屬推斷
張祖榮的辯護律師昨日下午進行結案陳詞,律師表示,控方沒有證據證實張祖榮有收取吳國壽賄款,認為貪污等指控純屬推斷,控方應根據對張祖榮的控訴列出犯罪所得回報。律師又稱,張祖榮曾沒有通過審批吳國壽犯罪集團的移民申請,損害集團利益,認為張祖榮並非集團成員,最多只是「共犯」。
而甄溢全的辯護律師指出控方沒有直接證據指控被告,而廉署處理甄溢全與吳國壽的短訊內容時,忽略許多日常對話,存在斷章取義。結案陳詞今日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