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警察局公共關係處處長李德輝昨(5)日表示,日前收到舉報指,有兩名在指定酒店接受醫學觀察的香港男子,在本月2日傍晚離開了房間到走道聊天,涉嫌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警方已向檢察院作出檢舉,最高可被判處六個月徒刑或60日罰金。
兩名涉案男子持香港居民身份證,第一名姓方32歲,第二名姓黎22歲,兩人為表兄弟關係,他們同於7月23日入住酒店進行醫學觀察。李德輝表示,有強烈跡象顯示兩名人士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傳染病防治法》第14條,警方已向檢察院作出檢舉,兩名男子由普通醫學觀察轉為強制隔離。
警方重申,接受醫學觀察人士應盡力配合當局防疫措施,切勿心存僥倖。一旦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屬刑事犯罪,最高可被判處六個月徒刑或60日罰金。
接受醫學觀察人士違反防疫措施事件時有發生,於上(7)月28日傍晚,一名40歲香港女子在指定酒店接受隔離期間,擅自離開房間,經走火通道前往其他樓層的客房,與另一名女子交收日常物品。事件被巡查的保安發現,女子被帶回所住房間,治安警接報後亦向檢察院作出檢舉及強制隔離。
李德輝重申,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屬刑事犯罪,最高可被判處六個月徒刑或60日罰金。(吳泳欣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