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警發言人李翰妮(左)指出,三名美容院女經理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已移交檢察院處理。(梁雄業攝)
個人資料辦公室接獲多位居民投訴有美容推銷電話滋擾後,轉交司警調查。(資料圖片)
過去有讀者向本報指出,曾多番接到美容院推銷電話滋擾。(資料圖片)
本澳四間美容院涉利用推銷公司服務,多番致電居民推銷美容產品,即使明確拒絕購買產品仍不斷撥打電話滋擾。司警接手調查後,於本月3日到分別位於黑沙環、南灣和氹仔的四家涉案美容院搜查,有關公司涉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帶走19名涉案負責人及職員調查,最終三名美容院女經理涉嫌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移交檢察院處理。
司法警察局昨(5)日舉行新聞發布會。發言人李翰妮表示,三名嫌犯均為美容院經理,第一名姓譚,女性,46歲,香港居民;第二名姓林,女性,39歲,香港居民;第三名姓陳,女性,49歲,澳門居民。
無理居民多番拒絕 照樣致電推銷
案情指出,於上(7)月9日,司警接獲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的轉介案件,指出去年初曾接獲多宗居民投訴,自稱他們所使用的個人流動電話經常接到推銷美容服務的電話,即使明確拒絕再接收相關推銷電話,對方仍多番致電推銷。
涉案公司無視個資辦介入
經個資辦調查後,發現有關電話均由兩間推銷公司所撥打,主要為本澳一間美容公司旗下分店作推銷,分別位於黑沙環、南灣、氹仔三地。推銷公司向市民推銷美容服務時,涉及收集及處理居民的個人資料,並沒有履行向個資辦作出通知的義務,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即使個資辦曾去信要求推銷公司和美容公司就有關行為作出解釋,但有關公司則拒絕合作。
19名職員帶返警局調查
經警方深入調查後,司警發現兩間推銷公司分別為外地及本澳註冊公司,在澳門均無設置實體辦公室。涉案的推銷公司亦曾為另一間位於南灣的美容院進行推銷服務。直至本月3日,司警針對上述四間美容院進行搜索,成功搜獲一批「收集或處理個人資料的電子設備文件」,並將19名美容院的職員帶走調查,部分職員承認美容院曾使用推銷公司的服務獲得個人及預約資料,美容院再根據有關資料安排相應服務。
推銷公司美容院違反《個資法》
司警發現推銷公司人員在外地利用網絡電話系統,向本澳市民撥打有關的推銷電話,有關網絡系統存放在本澳某間電訊商的數據中心。司警在電訊商協助下成功搜獲涉案公司七部撥打電話的設備。相關推銷公司及美容院涉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包括涉案美容院觸犯法律中第37條「未履行資料保護的義務」罪,兩間推銷公司除觸犯上述罪名外,亦觸犯「加重違令」罪。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