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環球局勢及經濟環境急遽變化,加上澳門社會發展迅速,突發危急事件隨時發生,危機談判在執法行動中的重要性不斷提升。為滿足社會發展對危機談判質量的需求,司法警察局於7月底舉辦新一期危機談判課程,從逾百名有志參與危機談判工作的刑事偵查員中甄選了39人,開展為期一周的全日制培訓活動,以便擇優錄取進入危機談判組擔任職務。
招募採用內部推薦及甄選考核的方式,成功通過遴選的投考人得進入危機談判課程。司警局副局長陳堅雄於7月27日主持開課儀式,危機談判組的資深人員擔任導師,講授內容涵蓋危機談判概要,挾持人質、自困、企圖自殺的談判,戰術性談判及行動協作,壓力管理及特殊群體處理技巧等,另有專題講解民防談判工作的程序與協調,以及危機談判器材的運用。課程並設有綜合評核程序,成功通過危機談判課程的人員將獲編入危機談判組正式執勤。
危機談判組成立20周年
司警局於2001年成立危機談判組,主要工作涉及處理企圖自殺、自困、劫機或挾持人質個案,或在政府跨部門行動、保安統籌工作中協助進行談判,以及在警察總局統籌的「颱風期間風暴潮低窪地區疏散撤離計劃」中擔任勸離工作,並參與針對大型活動、劫持飛機等事件的跨部門模擬演習等。另一方面,危機談判組長期以來均會為新入職刑事偵查員講解危機談判工作,令他們可以在日後的執法工作中準確運用危機談判技巧。
司警局於7月底舉辦新一期危機談判課程,讓學員將課堂所學運用到實務工作之中。(司警局提供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