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澳接連發生兩宗假錶詐騙案,其中一宗案件女事主被人以假「名錶」抵押借錢,成功騙取港幣50,000元。兩宗案件合共四人被捕。
第一宗案件發生在本月23日,本澳一名50多歲的無業女子在路氹某娛樂場賭博期間,結識一名報稱在內地經營舞蹈公司的男子。該男子聲稱,因為舞蹈公司遭遇財務審查,急需借款人民幣20萬元周轉,承諾成事後還款人民幣40萬元予女事主,多出的20萬元會與女事主合作兌碼。
女事主先交付港幣50,000元,該男子便交出一隻聲稱價值港幣12萬元的「名錶」作抵押,未幾男子離開後即封鎖女事主的社交軟件賬戶,女事主隨即到當舖鑒定「名錶」,證實為假貨,她只好報警求助。
警方之後於本月25日在新口岸賭場截獲嫌犯,嫌犯姓王,28歲。他否認犯案,供稱是將「名錶」典當予女事主,他亦出示「名錶」的證書,然而警方經鑒定「名錶」與證書均為假貨。嫌犯被控詐騙及偽造文件罪被捕。
另一宗假錶案發生在本月9日,三名20多歲的本地男子疑先利用網絡平台以人民幣1,700元購買一隻牌冒「名錶」,之後晚上到新口岸一間當舖成功典當港幣50,000元。其後當舖再鑒定發現「名錶」為假貨,在翌日報警求助。
警方在本月27日先後截獲三名嫌犯,三人承認犯案,成功典當「名錶」後三人分贓,並到中區賭場耍樂花掉大部分贓款,警方在其中一名嫌犯身上搜獲港幣8,000元的餘款。三人被控「巨額詐騙」罪移送檢察院偵辦。
司警發言人陳煥文(左)昨日通報案情。(梁雄業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