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前總理納吉布昨日早上到吉隆坡高等法院聽取判決,現場保安嚴密。(美聯社圖片)
支持者在法院門外聲援,力撑納吉布無罪。(美聯社圖片)
馬來西亞吉隆坡高等法院昨日宣判,前總理納吉布涉及馬來西亞主權財富基金「一馬發展」(1MDB)貪污案的七項罪名皆成立,包含三項刑事失信、三項洗黑錢及一項濫權控狀,令其成為大馬首位因涉嫌貪污而被控的前總理。在宣判前,納吉布表示會就判決提出上訴。
據新加坡《聯合早報》報道,67歲的納吉布昨日早上到法院聽取判決,他被指控在2009年至2018年擔任總理期間濫權,挪用「一馬發展」前子公司SRC國際資金,轉出4,200萬令吉存入其私人賬戶。法庭上,辯方將納吉布描述成為受害者,指他被財務顧問劉特佐欺騙,以為自己賬戶中的資金是由沙特王室捐贈,而非挪用國家基金,目前劉特佐仍然在逃,下落不明。但法官指辯方無法證明納吉布清白,基於此,裁定納吉布七項罪名全部成立。每項控罪的刑罰介於15至20年,辯方要求押後判刑。
馬拉松審判剛展開
目前納吉布分別面對五宗審訊,共42項控罪,這只是他因「一馬發展」洗錢案面臨馬拉松式審判中的第一宗。不過相關案件至少還有兩宗仍在調查中,包括「一馬發展」數十億美元的收購案,以及協助「一馬發展」發行65億美元的債券承銷過程中誤導投資人,並從中賺取六億美元佣金等指控。納吉布的妻子羅斯瑪(Rosmah Mansor)也面臨洗錢和逃稅的指控,並已認罪。
「一馬發展」由納吉布在2009年設立,以促進國家經濟發展,至2015年被揭發基金未有支付銀行和債券持有人的款項,經調查發現,這筆丟失的款項與不少奢飾品消費有關,如豪華房地產、私人飛機、印象派大師梵高和莫奈的藝術品,甚至與荷里活大片《華爾街狼人》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