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後14天內,居民需每日登陸「粵康碼」使用「港澳入境人員健康申報」功能申報個人健康狀況。(新聞局提供圖片)
由今日上午6時起,從粵澳口岸入境廣東豁免隔離人士,入境後活動範圍由大灣區九市擴大至全廣東省。(新華社圖片)
珠海市政府重申,對於擅自離開廣東省的人員,將會對其實施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資料圖片)
新冠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昨(28)日接獲珠海市政府通知,宣布今(29)日上午6時起,從粵澳口岸入境廣東暫不實施集中隔離14天醫學觀察的人士,入境後活動範圍由粵港澳大灣區九市,即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及肇慶,擴大至全廣東省。
繼本月中宣布「粵澳口岸進入廣東人員不實施隔離」的好消息後,昨日再次傳出進一步開放的好消息,宣布擴大澳門豁免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人士可前往廣東全省活動,進入珠海14日內,則可前往廣東省內其他城市,進一步為澳門居民提供便利。
過去本澳居民進入珠海後,只能在大灣區九市內活動,不少居民需到廣東其他城市出差、工作或探親的人士即使過關,仍然「有家歸不得」,令到不少澳門民民相當無奈,期望兩地政府可因應疫情穩定,逐步放寬入境珠海後的活動範圍,終如願以償。
入境後需遵守內地疫情防控規定
珠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稱,內地及澳門居民必須熟悉了解並承諾遵守內地疫情防控規定。(一)所有從粵澳口岸進入廣東省人員,來粵前14天內無外國或其他境外地區旅行史;配合、服從內地各級政府及部門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遵守內地疫情防控有關規定,入境後14天內每天使用「粵康碼」申報健康情況並做好個人防護;不擅自擴大活動範圍。
(二)自主申報個人健康資訊。入境廣東省人員在入境後14天內,需每日登陸「粵康碼」使用「港澳入境人員健康申報」功能申報個人健康狀況。
(三)主動向社區和入住酒店報備。在粵有固定居所或工作單位的入境人員,抵達目的地後應及時向當地社區報告,14天內減少外出,不參加聚集性活動;入住酒店(包括公寓式酒店)的,應向酒店申報個人健康狀況。
(四)身體不適請及時治療。入境人員如出現發熱、咳嗽、乏力等不適,應及時到定點醫院治療排查,並向當地社區報告。
超出活動範圍 將取消豁免資格
珠海市政府重申,對於擅自離開廣東省的人員,將會及時通報當地防疫部門對其實施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並按當地疫情防控規定處理。違規人員為內地居民,將在一定期限內限制其辦理赴澳門各類簽註;違規人員為澳門居民,將取消其入境豁免集中隔離14天醫學觀察資格;違反其他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服務規定的,將按粵澳兩地政府相關規定分類處理,呼籲市民大眾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