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限額及保險費於9月調整

向失去工作能力僱員提供更大保障
28/0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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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失去工作能力僱員提供更大保障

行政長官分別透過第26/2020號及第27/2020號行政命令,對工作意外及職業病損害賠償限額及保險費作出調整,有關行政命令將今年9月11日生效。

勞工事務局及金融管理局昨(27)日發出新聞稿表示,相關調整是經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勞資雙方考慮社會發展狀況及通貨膨脹率,以及聽取勞工事務局及澳門金融管理局的意見後,雙方均認同損害賠償限額有需要且具條件作出調升,並建議賠償限額的調升幅度分別為:每名僱員特定給付上限調升5%;假體安裝、假體維修及喪葬費上限調升5.1%;喪葬費下限調升5.6%;長期無能力(包括絕對及部分無能力)損害賠償上限、長期絕對無能力損害賠償下限、死亡上限及下限均調升8%。

因應有關賠償限額的調升,經聽取澳門保險公會的意見後,強制勞工保險保費亦相應調升2%。特區政府期望透過多項賠償限額調整,相信將對因工作意外或職業病而失去全部或部分工作能力的僱員及其家屬提供更大的保障。

特區政府調升工作意外及職業病法定賠償限額,45天後生效。強制勞工保險保費亦相應調升2%。(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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