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五金店東主涉嫌「觸犯假造」、「模仿及違法使用商標」等罪名,被移送檢察院偵辦。(劉凱輝攝)
售價16.6元的正牌玻璃膠水(左)因在建築界廣泛使用,嫌犯冒牌生產後假貨(右),在本澳以15元出售。(劉凱輝攝)
一名五金店東主涉嫌由2018年開始假造、模仿及違法使用某商標生產冒牌玻璃膠,向本地至少14間五金店出售,過去兩年不法獲利十萬澳門元。司警接到舉報調查後,將涉案男子拘捕。司警稱,假冒玻璃膠水包裝仿真度逾九成,肉眼較難區別,且成分基本相同,暫不排除使用假冒玻璃膠或影響建材質量的可能性,有待進一步化驗。
被捕男子姓郭,63歲,本澳居民,五金店東主;涉嫌「觸犯假造」、「模仿及違法使用商標」等罪名被移送檢察院處理。
司警昨日表示,接獲檢察院授權對一宗假造、模仿及違法使用商標的案件進行調查,案件涉及一名商標持有人檢舉,其所生產和註冊的一款玻璃膠水被人假造商標生產,並供本澳各區最少14間五金店出售。經調查後發現,在果欄街經營五金店的涉案男子郭某與案件有關。
前(26)日,司警對涉事五金店及另外14間涉嫌售賣其提供假商標玻璃膠水的五金店進行搜查,行動中在郭某的五金店搜獲共470箱(每箱24枝)共11,280支附有假商標的玻璃膠水。他承認因該款正牌玻璃膠水在建築界廣泛使用,每枝售價16.6澳門元。於是他要求內地工廠模仿當中商標進行生產,最終以成本價12元來貨後,再在本澳以15元以魚目混珠的方式出售,過去兩年不法獲利十萬澳門元。司警同時在上述14間五金店分別搜獲多箱的涉案玻璃膠水,案件有待進一步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