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署稱澳覓已下架相關外賣店
24/0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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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署稱澳覓已下架相關外賣店

就有關多間外賣店使用相同地址一事,本報向市政署查詢獲回覆稱,已與網上外賣平台「澳覓」進行會議,除要求將涉事商戶下架處理,以阻截風險蔓延;亦要求其更改同一地址不可出現多間食店名稱,以及線上線下名稱需要一致等,有關外賣平台承諾本周內修正有關問題。市政署稱,目前所見,涉事外賣店,包括用同一地址的其他食店,已在「澳覓」下架,另市政署亦已勒令場所暫停營運,直至證實不再存有食安風險。

市政署表示,根據第5/2013號法律《食品安全法》,所有食品生產經營場所須遵守及承擔《食品安全法》的義務及責任。長期以來,市政署對外賣店都有進行食品安全衛生監督,包括巡查、紀錄、抽樣、宣導等。市政署提醒食品業界,食品的生產經營必須符合《食品安全法》及相關食安標準進行,確保食品衛生及品質安全,違反《食品安全法》及相關法規可被檢控,若構成行政違法,可被罰款50,000至60萬澳門元;若觸犯《生產經營有害食品》罪,一經定罪可被判處最高監禁五年或最高600日罰金。

外賣出事屢見不鮮

外賣店規管不力是澳門長久話題,除了今個月中旬的廁所魚肉加工場案,今個月初有五人進食麻辣海鮮冷盤外賣後集體胃腸不適,當時市政署已勒令停售懷疑涉事食品,及到場抽取食品及環境樣本化驗,同時對涉事場所採取預防及控制措施。去年十月,市政署在巡查發現有外賣飲料店使用和存有超過食用期限的材料,涉嫌違反食安法;同月亦查獲有外賣店涉嫌網購外地大閘蟹在本澳出售的個案,署方均已開立卷宗跟進。

市政署稱已與網上外賣平台進行會議,要求將涉事商戶下架處理,以阻截風險漫延。(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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