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納食肆牌政府難規管

外賣店強制登記成出路
24/0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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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賣店強制登記成出路

由於外賣店不設堂食,故不受食肆牌照規管,食安問題令人擔憂。(資料圖片)

治安警早前揭發一個以單位作非法魚肉加工場,廚房環境惡劣,髒亂不堪。(治安警察局提供圖片)

立法會議員何潤生指,2016年政府開展了外賣店非強制性登記,但由於是一個隨意性的選項,登記人數難以確定。(阮漢賢攝)

市政諮詢委員會委員林宇滔表示,若不推行外賣店強制登記,同類型的外賣店事件或會再發生。(資料圖片)

大律師趙崇明指出,《食品安全法》可以規範食物衛生,但沒有法例規管外賣店這種「場所」。(資料圖片)

就外賣店沒有法律規管問題,政府其實早在2016年有相應對策,向外賣店進行自願性登記,惟最終效果欠佳,市政署未能掌握所有外賣店地址、負責人等資料,令巡查出現困難。法律界人士認為,外賣店沒有食肆牌照,事件中同一地址多間外賣店的情況難以規管。立法會議員何潤生接受本報訪問指出,外賣店法律空白,應修法將外賣店從自願性登記轉為強制性登記,然而相關討論「只聞樓梯響」,他希望通過近日事件能令社會作出更廣泛關注,讓強制登記外賣店的修法盡早進行。

關關注外賣店登記措施的立法會議員何潤生指出,目前外賣店在法律約束方面仍然空白,由於外賣店不設堂食,不需要向市政署申請食肆牌照,作一般商業登記後就可以銷售商品。因門檻比較低,故外賣店的環境衛生、食品品質、消防和油煙排放等都沒有標準,如果發生問題,從追溯食品來源、回收食品,以至調查、搜證及執法都存在困難。

何潤生:外賣店自願登記難巡查

何潤生補充指,政府在2016年開展「食品業界登記計劃」,擬要求外賣店及網購店以自願形式進行登記,但由於是非強制性,令執法工作出現困難。他建議政府應就此修法,將自願性登記改為強制性登記,讓市政署等執法部門能夠預先掌握外賣店的運作方向、衛生環境和工具設備等,以起到事先預防的作用。

何潤生直言,相關立法工作直至目前仍未出台,認為經此事件後立法需要加快,不然相關事件都會繼續發生。

林宇滔:不修法同類事件難免發生

市政諮詢委員會委員林宇滔對於強制登記制度亦表同意,他指本澳大部分外賣店都是簡單經營,如果將外賣店納入門檻高的食肆牌照制度,上至間隔,下至椅桌擺放都要申報,申請動軏半年,對外賣店來說有點強人所難,亦沒必要,強制登記制度是折中的方案。

至於多店用同一地址的問題,林宇滔指當下並不算違法,有些舖頭「一劏二」,左邊賣飲品,右邊賣食物亦是合法,然而「一開七」邏輯上難以信服是劏舖,更大機會是共用廚房設備,將來強制登記機制推出,經適當巡查及監管後,理應不再存在。

林宇滔又指,根據《食品安全法》,市政署雖然可以主動讓食安出現問題的外賣店停業,平日亦有派員定期巡查各外賣店,但礙於沒有完整的登記制度,不能夠完整巡查市面所有外賣店,監管力度自然有所不足。若強制登記不推行,他恐怕同類事件會再發生。

大律師:一舖多店無違法

就多間外賣店在同一舖位經營問題,大律師趙崇明接受本報訪問時指出,外賣店由於不設堂食,目前不受食肆牌照法例規管,即使多間外賣店中有兩店存在食安問題,《食品安全法》可以規範到食物衛生,但沒有法例限制外賣店這種「場所」,所以其餘店舖繼續經營在法理上亦無違法。

趙崇明解釋,外賣店種類較新,現行法律沒有特別規管外賣店,如外賣店出現食安問題,便由市政署負責調查,如果涉及非法改建,則交工務局跟進,當下只能遇事處理,難以事先規管,阻嚇力自然不足。至於外賣平台會否有監管問題,趙崇明表示,在法理上並無違法。

本報曾致電相關外賣平台查詢有關多間外賣店用同一地址一事,惟截稿前仍未獲取任何回覆。

根據市政署網站資料,「食品業界登記計劃」,只需填寫商號名稱,網址及食品類型,至今年2月,共有297間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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