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法院昨(23)日續審貿促局前主席張祖榮涉貪案,繼續傳召貿促局主管移民申請審批人員作證。證人稱,貿促局至今均沒有公開技術移民和投資移民的評分制度,認為即使是領導或上級亦應該沒權公開。
證人於99年前後入職貿促局投資居留事務相關部門,主要負責審批移民申請。證人稱,當時的處長認為申請移民的做法無規範,同事做事有偏差,便建立評分制並開始使用評分表。同時指出,貿促局曾因收到意見指移民申請的透明度不高,經當局商討後仍然決定不公開制度。
檢察官向證人提問,重大投資移民的1,300萬元標準是否可公開?證人回答時指,貿促局收到意見指投資移民工作的透明度不高,同事於局內曾商討是否應公開評分標準,最後還是不贊成公開。因此,無論是技術移民或投資移民的評分表,至今也沒有公開,即使是局內領導和上級應該沒有權公開。證人又指,網上公開的內容與局內評分標準有分別,並不完全相同。
此外,證人稱,印象中張祖榮沒有向他施壓,但曾經詢問移民個案不獲批原因,以及如何才能獲批。證人又提及與第二被告,即貿促局前投資經理甄溢全共事約十年,他們若發現可疑個案會舉報,雙方有時會對申請標準存相反意見。
出席聆訊的證人認為即使是領導或上級亦應該沒權公開居留權評分制度。(陳宇東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