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局與金管局今(23)日下午於政府總部舉行「第二期消費補貼計劃」記者會,公布有關第二輪電子消費卡的相關詳情。
經濟局局長戴建業表示,已持有第一期消費卡的居民,可於7月27日至12月14日期間,直接持卡到全澳包括政府部門、銀行、社團及企業在內190個服務地點的加值機拍卡加值,無須事先登記或預約。亦可委託他人代為加值,拍卡時無須出示身份證。
他又指,需要注意,7月27日至7月31日期間,僅限餘額為零的消費卡加值第一期消費卡使用期至7月31日,逾期未使用的餘額將退回庫房。8月1日,所有第一期消費卡餘額將會清零,屆時可自助加值。
另外,未曾領取或已遺失第一期消費卡的合資格人士,無須登記或預約,可直接持本人身份證正本親臨或委託他人,到指定政府部門服務點領取已加值澳門元5,000元的消費卡。而遺失第一期消費卡的居民,領卡前須先到治安警察局報失。領卡服務點包括:經濟局板樟堂辦事處大、澳門金融管理局保險中介人服務中心、黑沙環政府綜合服務大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市政署北區市民服務中心-筷子基分站及市政署北區市民服務中心-下環分站。(編輯:陳宇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