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局全面整治本澳斑馬線

將試行斜角斑馬線 過馬路由104秒變15秒
23/0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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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試行斜角斑馬線 過馬路由104秒變15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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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試行斜角斑馬線 過馬路由104秒變15秒

據當局模擬計算,透過斜角斑馬線過路僅需15秒。圖為即將試行斜角斑馬線的鏡湖馬路和提督馬路街口。(劉凱輝攝)

當局選取兩個路口作斜角斑馬線試點,其中一個在永定街街口。(劉凱輝攝)

交通諮詢委員會副主席黃承發(右)以及城規師區頌兒(左)出席電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李燊攝)

交通事務局將整治本澳斑馬線,工程涉及超過本澳2,000多條斑馬線。針對市民認為本澳過多斑馬線的意見,交通諮詢委員會副主席黃承發昨(22)日出席電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時指出,本澳應檢討相關法例以適應本澳空間限制及人口、車輛密度改變。城市規劃師區頌兒則認為,現時交通設施已經不適合社會發展布局,整個城市空間有需要修改。

交通事務局選取鏡湖馬路和提督馬路、永定街這兩個街口作試點,試行斜角斑馬線,據黃承發介紹,經過當局模擬計算,由兩個街口通行到斜對面需要104秒,透過斜角斑馬線僅需15秒,超過80%優化率。但同時亦有限制,斜角線不能超過35米,否則時間過長會影響整體交通。

區頌兒則表示,部分道路經過研究後發現不適合在路面過路,能否用其他設施代替配合長者等,要有周詳考慮,要整個區域全盤考量,不能只看一段路。

交通局計劃設計斜角斑馬線,將分別先於鏡湖馬路連接提督馬路的十字路口(提督馬路與鏡湖馬路交界對角線長度分別為16米及27米),以及永定街與看台街的十字路口(永定街與看台街交界對角線長度為15米)作為兩個新試點。

黃承發倡檢討行人過路法規

黃承發表示,本澳斑馬線密度與法例有關,因應現時澳門人口和車輛增加,有關行人橫過馬路的法規值得檢討。他舉例指,相關法例規定若50米範圍內沒有適合措施,行人可橫過馬路,當局為保障行人安全,通常在不大於100米的道路上設置斑馬線。他又認為行人天橋是很好的人車分隔設施,但由於澳門半島街道較窄,難以尋找適合的落腳點,令到當局選址時有所限制。

城規師區頌兒指,設置斑馬線需要滿足安全、直接及舒適三點,但現時很多斑馬線缺少安全及舒適兩點,她建議現時設置過路設施要由地面或行人天橋要從社區功能上考慮。

推智慧交通燈柱調整時間

在節目上,有市民反映本澳斑馬線紅綠燈秒數太短,以及一個路口設置多個紅綠燈,不便於長者出行。黃承發表示,交通局過去已經整改了13處,未來亦會有14處將改善,局方正在找相關部門進行調研。至於如舊法院前路口有多個紅綠燈,黃承發建議推出智慧交通燈柱,自動調整時間,或設置十字型斑馬線。

至於行人天橋增加無障礙設施,黃承發表示,這是交通局未來一定會做的,三年前當局修了無障礙設施法例,日後公共空間使用時要根據這個法例指引去設計。他又解釋部分行人天橋缺少無障礙設施,主要是有兩個原因,一是部分天橋以前建造,二是空間限制,他希望局方若可以應逐步改善。

另外,有市民反映中區部分斑馬線影響世遺景觀,黃承發指這要加強各部門協同性,因此日後會組織一些有興趣的交諮委員,設置一個交諮委屬下的專案委員會,局方亦應該做一些調研,優化本澳斑馬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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