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為供款月

社保籲僱主月尾前需繳款
22/0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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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籲僱主月尾前需繳款

7月份為社會保障制度今年第二季度供款月,社會保障基金提醒,臨近月底預料服務點的人流將會增加,呼籲僱主盡早繳款及使用預約服務,已申請電子申報服務的僱主及任意性制度受益人應盡量採用電子化渠道繳款。

所有僱主須於7月31日(周五)或之前為其本地長工僱員繳納供款,如有聘用外地僱員,則須同時繳納外地僱員聘用費。使用電子申報服務且在指定期限內進行僱員任職情況申報的僱主,可使用九間指定銀行(包括:中國銀行澳門分行、中國工商銀行(澳門)、澳門商業銀行、大豐銀行、大西洋銀行、華僑永亨銀行、澳門華人銀行、澳門國際銀行及滙業銀行)的自動轉帳、網上銀行、自動櫃員機或中銀e道等電子渠道繳納相關供款及外聘費,其他僱主如本地長工僱員當季任職情況無變動,亦可於市政署轄下各市民服務中心及分站,或九間指定銀行櫃枱繳納有關供款。

而任意性制度受益人亦可於7月31日(周五)或之前,憑澳門居民身份證編號,經貼有社保標籤的自助服務機、上述九間指定銀行櫃台、自動轉帳、網上銀行、中銀e道、市政署轄下市民服務中心及分站,或社保基金各服務點繳納供款;又或於社保基金網站查閱電子憑單,以取得受益人編號及憑單編號,並透過銀通網絡自動櫃員機繳款。

按法律規定,僱主倘逾期繳款,須支付遲延利息及罰款。至於任意性制度受益人,逾期繳納供款者,除非在法定期限屆滿後兩個月內,加上遲延利息進行繳納,否則欠交的供款不得補交。 (編輯:賴蘇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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