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局提醒房屋稅納稅人,如收到的2019年度房屋稅徵稅憑單上所載的繳納月份為7月,最後繳納期限至7月31日止。
為免增加輪候時間或因逾期繳納而附加過期利息和罰款,財政局呼籲倘仍未繳納上述房屋稅的納稅人,請盡快利用財政局提供的繳稅方式繳納房屋稅。亦可於辦公時間內,到指定銀行櫃位,或位於南灣財政局大樓、龍成大廈、政府綜合服務大樓及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收納處繳交。
為便於繳納,納稅人憑澳門居民身份證於自助服務機,可列印稅單摘要,資料可供自動櫃員機及銀行提供電子交易繳納稅款。(編輯:賴蘇武)
財政局表示,市民可於上表所列設置的財政局自助服務機補印稅單交稅。(財政局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