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法院昨日繼續審訊「移民弊案」。(資料圖片)
「移民弊案」昨續在初級法院審訊,被告律師出席聆訊。(陳嘉俊攝)
貿促局前主席張祖榮涉貪案昨(20)日在初級法院續審,最後一名廉署證人出庭作證,總結張祖榮與吳國壽團隊之間的關係,證人指張祖榮具有反偵查能力,曾向女兒及妻子(第九被告張倩雯及第八被告葉安琪)表示「不要用Wechat,要用Whatsapp」、「要刪除Wechat紀錄」。
證人在庭上顯示多個張祖榮與家人及吳國壽與團隊(第五、六、七名被告伍淑華、余淑華、楊淑津)之間對話信息,其中提及吳國壽與張祖榮曾進行會面,而吳國壽團隊亦透過張倩雯得知貿促局內部機密資料,相關機密資料是由張祖榮透露給女兒,再轉發給吳國壽團隊。
檢察官盤問廉署證人,張祖榮是否得悉透露資料是不恰當,證人回應指張祖榮具有反偵查能力,以及向張倩雯透露信息顯得敏感;證人又公開張祖榮與家人之間的部分對話信息,當中張祖榮曾要求女兒談公事時「用Whatsapp,不要用Wechat」,指「Whatsapp有加密,不容易被盜用」;張祖榮更教妻子「刪除微信上的對話紀錄」。
深夜要求下屬整理資料
廉署證人表示,在張祖榮住所發現一些貿促局移民申請人的資料,認為這些資料不應在住所出現;亦從張祖榮的手機信息發現,張祖榮曾於深夜要求下屬在翌日整理某些申請人資料,當中包括第12被告盛洪芳等人。他認為正常應在辦公時間了解,有關情況不屬巧合。此外,2016年11月19日上午,吳國壽促成投資移民申請人與貿促局主席直接見面,而當日為周六,早前身處內地的張祖榮刻意回澳,可見他對會面的重視程度。
張祖榮代表律師盤問廉署證人時,廉署認同張祖榮沒有參與部分涉案犯罪團伙協助辦理的投資移民個案。張祖榮代表律師又指,張祖榮曾多次向檢察院檢舉不法投資移民個案,同時多次質疑證人,張祖榮如涉及犯罪團伙,為何會為貿促局排查文件作簽署;證人回應指出,貿促局如發現有可疑文件,下級會撰寫報告,當時身為主席的張祖榮是必須簽名,沒有選擇。
廉署證人指出,吳國壽與第二被告甄溢全早於2011年至2012年開始有聯繫,但當甄溢全轉至退休基金會工作後便中斷,直至2014年再恢復聯證人在庭上顯示多個張祖榮與家人及吳國壽與團隊(第五、六、七名被告伍淑華、余淑華、楊淑津)之間對話信息,其中提及吳國壽與張祖榮曾進行會面,而吳國壽團隊亦透過張倩雯得知貿促局內部機密資料,相關機密資料是由張祖榮透露給女兒,再轉發給吳國壽團隊。繫。二人在電話、通訊軟件的對話中,主要是圍繞橫琴樓盤鉅星匯和投資移民個案。證人同時指出,甄溢全的辦公室曾經搬遷,惟他一直保留相關物業的文件,足以顯示其重要性。
甄溢全叫余淑華「找領導」
廉署亦在甄溢全退休基金會的辦公室中,發現吳國壽旗下公司的文件,經調查後,相信甄溢全在辦公時間內製作有關涉案文件,並交給余淑華。其中在處理一宗投資移民個案時,甄溢全叫余淑華「找領導」。而張倩雯向張祖榮取得貿促局的內部資訊之後,經余淑華再傳給甄溢全,相信是「一棒接一棒」,每個犯罪團伙成員都得悉貿促局的機密資料。聆訊今日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