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文化展演項目產業化

文化展演品牌推廣資助接受申請
21/0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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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展演品牌推廣資助接受申請

文化產業基金於由昨(20)日至9月18日接受第二期「文化展演──品牌推廣專項資助計劃」申請,以推動本澳的展演節目,包括音樂、舞蹈、戲劇、戲曲及魔術等舞台表演,到外地進行公開演出,以提高本澳展演項目品牌在外地市場的影響力及知名度,促進文化展演項目產業化。

申請企業須由澳門居民持有50%以上的資本才符合資格。曾在第一期專項資助計劃獲批資助的企業,須在完成該期的受資助項目後,才可申請本期資助。

本期計劃支持已完成的作品往外地演出,創作及演出團隊應以澳門人為主,在澳門以外城市舉行三場或以上的公開商演,每場演出不少於60分鐘,表演場地可出售門票座位最少為100個。申請企業須提交詳細的演出計劃、宣傳計劃及企業與展演承接方簽署的意向協議。

評審將根據申請項目預期的經濟效益、對塑造文化產業品牌形象的作用、創作水平、項目實現的可能性、推廣策略(包括推行時間表及具體措施)的合理性、預算的合理性、申請企業管理水平、執行團隊技術能力及過往相關經驗作為評審準則。

封閉式賬戶管理 確保公帑有效運用

基金將擇優選拔申請項目;本期計劃資助名額十個,項目執行期18個月,資助額度為項目總支出的90%,上限為80萬元。基金以實報實銷形式對企業作出資助,資助款項須以封閉式專用賬戶管理,並經核數公司審核賬目,以確保公帑的有效運用。有意申請企業可透基金過網頁www.fic.gov.mo下載申請表格。

文化產業基金昨起接受第二期「文化展演─品牌推廣專項資助計劃」申請。(文化產業基金提供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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