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促局前主席張祖榮涉貪案於上周五(17日)續審。(陳宇東攝)
案中被告及辯護律師等人聆訊結束後步出法院。(陳宇東攝)
貿促局前主席張祖榮涉貪案於上周五(17日)續審,第10和11位廉署證人出庭作供,主要舉證第四被告吳國壽及其妻子第五被告伍淑華與第21被告魏貴林及第22被告劉喜明的關係,以及二人申請投資移民個案。魏、劉被指涉嫌串同吳國壽及伍淑華團伙「做假賬」及作出虛假文件等,欲申請重大投資移民來澳門,但相關個案於當時不獲貿促局批准,以及吳國壽團伙在案件中所扮演的角色、功能等作出偵查總結,分析整個犯罪團伙的運作模式。
廉署證人表示,在壹建建築有限公司搜出有關魏貴林及劉喜明的相關投資移民資料揭發個案。兩人分別於2014年及2015年授權吳國壽團伙協助,以投資「六星珠寶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太星珠寶有限公司」申請重大投資移民,當時不獲貿促局批准。廉署證人表示,其實魏貴林和劉喜明二人均與吳國壽團伙私下簽定股權協議,協議中表明不參與公司營運和行政機關,且將其股份亦轉到吳國壽及伍淑華名下,因此魏及劉兩人只為掛名股東,「六星珠寶有限公司」的最大股東實際是吳國壽及伍淑華。
左手交右手造假賬
廉署證人指,在申請投資移民期間,貿促局曾要求魏貴林和劉喜明補交母公司「六星」的財務報表,而持有「六星」實際股東權益的伍淑華,則分別利用「壹建建築有限公司」的銀行賬戶,先後在短時間內九次以本票等方式,合共將1,930萬元轉至「六星」港元賬戶,從而製造流水賬以符合貿促局要求;而在補交文件予貿促局翌日,便分幾筆轉回「壹建」賬戶,實際上「六星」的賬戶中長期只有約1,000元存款。因此廉署相信,伍淑華是受指使涉嫌在上述操作中「造假賬」。
由於貿促局當時以相關投資移民在本澳已有相關行業為由,獲當局不批准建議,最終相關申請亦不獲批准,吳國壽團伙最終將149萬元人民幣顧問費退回魏貴林及劉喜明。
廉署揭犯罪團伙運作模式
隨後由第11位廉署證人作供,主要就涉案第四至第七被告吳國壽、伍淑華、余淑華及楊淑津在案件中角色、功能等作出偵查總結,以及分析整個犯罪團伙的運作模式。證人表示,透過調查以吳國壽為首團伙的各類公司文件資料,各人的通訊對話紀錄等,可以歸納出其運作模式主要可分為兩類,包括以吳國壽名下公司替申請人安排虛設職位的技術移民,以及安排申請人掛名持有公司股份,以股東名義提交申請的重大投資移民;該團伙是透過從中收取巨額費用獲利,由2010年起以此方式運作至2018年被廉署展開調查為止。
團伙各人各有不同角色
廉署總結該團伙各人在案中角色功能指出,吳國壽主要擔當決策、監督指揮,以將其名下公司股份轉來轉去替客戶申請投資移民。而其妻伍淑華則為財務總監,負責處理申請人製作虛假工資流水賬及確保團伙所持有股份不會被虛假持有人取走等工作。至於上述二人的下線余淑華和楊淑津亦為團伙中較核心成員,幾乎每個個案中均有出現她們的名字,主要是擔當被授權人及聯絡人,代申請人處理移民資料及向部門遞交文件等。審訊於今(20)日繼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