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中被告及其代表律師昨日出席應訊。(陳嘉俊攝)
貿促局前主席張祖榮涉貪案昨日繼續在初級法院審訊,左為第二被告甄溢全出庭應訊。(陳嘉俊攝)
貿促局前主席張祖榮涉貪案昨(16)日在初級法院續審,上午主要由廉署證人作供,針對被告歐陽玉雙與吳國壽團隊之間關係。被告歐陽玉雙被指作虛假證明,在《澳門早報》任職總經理及副總編輯,以此為由向貿促局申請管理人員類技術移民;下午則聽取第十名廉署證人舉證,被告湯允堅重大投資移民居留許可個案。
吳國壽團隊在2012年9月安排歐陽玉雙入職《澳門早報》任總經理及副總編輯,月薪報稱40,000元,主要工作是打理報社日常業務、主理稿件及出版報刊;吳國壽團隊以此為由向貿促局申請居留許可,因歐陽玉雙收入符合標準,於2012年申請居留成功;但證人展示歐陽玉雙出入境紀錄,顯示她於2012年至2015年期間,每年在澳時間僅是五至七日,完全不符合吳國壽團隊替被告報稱的「朝九晚五」工作。
而歐陽玉雙委託吳國壽團隊向社保基金及財政局提交稅務等資料,然而其資料的簽名卻是由第四被告吳國壽及其團隊(第五被告余淑華、楊淑津)等人簽名,並非歐陽玉雙任職報社的負責人簽名;證人更指出,余淑華持有《澳門早報》的公司印章,且部分向社保基金提交的支票,是以「壹建建築有限公司(吳國壽團隊所在公司)」的名義。
報刊每年發行8,000份
而《澳門早報》每年發行量只有8,000份,其社長最高的年薪僅有84,000元,但副總編輯歐陽玉雙年薪卻是480,000元,竟是社長的近六倍之多。
《澳門早報》早在2017年3月停刊,其後貿促局要求歐陽玉雙提交職務文件等資料證明,並解釋為何停刊但仍有工作,此後吳國壽團隊設製作解釋信,其中余淑華更稱「要避重就輕,(歐陽玉雙)在停刊後一直都工作,尋求其他合適復刊人選,但搵唔到人選,為咗自己事業發展,之後將會辭職並聘於其他公司」;而證人提交的對話紀錄更顯示,她曾找《澳門早報》社長劉某幫忙,但不獲受理。
最終吳國壽團隊向貿促局提交解釋後,貿促局以他們沒有提交「書面聽證」,最終時任經濟財政司司長批准不續期。
虛假投資旅行社申請移民
昨日下午則圍繞案中被告湯允堅重大投資移民居留許可個案進行聆訊,聽取第十名廉署證人舉證,主要涉及第四被告吳國壽、第五被告伍淑華(吳國壽妻子)及其團伙。
廉署證人作供時稱,內地居民湯允堅在2012年用90萬元購買吳國壽的旅行社「恆隆」的60%股份並簽署協議,企圖以重大投資為由申請臨時居留許可,但廉署調查發現,湯允堅亦與吳國壽、伍淑華簽署另一份投資協議,內容為「甲方(湯允堅)持有「恆隆」的所有股份實質是屬於乙方(吳國壽、伍淑華)提供及持有」,即乙方可隨意利用股份且擁有行政及財政管理權。
另簽協議確保旅行社話事權
證人稱,上述協議主要是為了幫忙湯允堅向貿促局申請投資移民之餘,亦想確保恒隆的「話事人」是他們兩人。而伍淑華協助湯允堅提交申請時,亦向恆隆轉入500萬元,意圖壯大公司「實力」,以通過貿促局重大投資移民申請,但提交申請後將款項轉回自己賬戶。
吳國壽團隊幫助湯允堅於2015年向貿促局提交文件後,最終貿促局指申請人的投資個案並非對澳門發展有很大利益,更指「恆隆」只有五名員工,當中只有兩名本地員工,對本地勞動力沒有幫助,沒有通過申請。而在貿促局對湯允堅的個案作出決定後,吳國壽及伍淑華隨即將「恆隆」60%股份全部轉讓給「新浩裕集團」,但「新浩裕集團」實際上負責人卻仍是吳國壽及伍淑華,聆訊今日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