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本月正式生效。澳門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昨(16)日表示,雖然澳門已於2009年就基本法23條制定《維護國家安全法》,但特區政府認為有關法律制度需要完善,正從多方面考慮研究透過哪種立法方式,充實及完善澳門保障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包括實體法的規定和程序法的完善等。
張永春司長稱,政府認為有必要跟進及完善澳門維護國家安全法律,會就罪狀訂定、執法機關等方面作總體通盤考慮,而完善國安法的工作並非近期才提出,而是一直進行中,特區政府認為有關工作非常重要,需要加快進行,但目前未具備條件向社會作介紹,在法律完善方案出台後,會再聽取社會各界意見。
至於會否在澳門設立中央駐澳國安機構,張永春稱須由中央政府決定。
澳門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稱,會加快完善本地《維護國家安全法》法律。(馮靖欣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