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被告甄溢全(左)出席聆訊。(陳嘉俊攝)
貿促局前主席張祖榮涉貪案今(16)日下午續審,第10位新的廉署證人作供,主要針對被告湯允堅與吳國壽團隊之間關係。湯允堅被指涉嫌作出虛假文件,以作重大投資移民來澳門;吳國壽團隊則負責協助他。
案情指湯允堅2012年投資「恒隆國際旅遊有限公司(下稱:恒隆)」,並計劃在2015年投資1,500萬及2016年投資2,200萬,以此向貿促局申請重大投資移民,當中過程由吳國壽團隊協助。
但廉署證人從一些股權轉讓的文件發現,恒隆表面上大股東是湯允堅,但實際上操控人是吳國壽及伍淑華(吳國壽之妻),雖然湯允堅以90萬購買了恒隆60%股份,事實上購買股份的人是吳國壽及伍淑華,而兩人亦是60%股份獲授權人,可以隨意利用恒隆股份,且兩人擁有恒隆的行政及財政管理權。證人認為,兩人作出此舉主要是為了幫忙湯允堅向貿促局申請投資移民之餘,亦想確保恒隆的「話事人」是自己。
「恒隆國際旅遊有限公司」實際上亦有在澳門開設公司,但廉署證人發現,該公司在租賃舖位時作「陰陽合同」誇大租金。恒隆向貿促局提交的文件,其租賃合同是寫每月租金$80,000,但事實上與業主簽約的租金是首月$8,000,此後每月按6%遞增;而且證人發現,向貿促局提交的租賃合同,其業主簽名疑是偽造,且合同公證人竟是吳國壽團隊下線楊淑津。
而且為了證明恒隆有足夠財力,以便申請投資移民,伍淑華在向貿促局遞交文件前一日,向恒隆轉入500萬,但在遞交文件後隨即以恒隆高層身份將500萬轉回自己戶口。
吳國壽團隊幫助湯允堅在2015年向貿促局提交文件後,最終貿促局指申請人的投資個案並非對澳門發展有很大利處,更指恒隆只有五名員工,當中只有兩名本地員工,對本地勞動力沒有幫助,沒有通過申請。
在貿促局對湯允堅的個案作出決定後,吳國壽及伍淑華隨即將恒隆60%股份全權轉讓給「新浩裕集團」,但「新浩裕集團」實際上負責人卻仍是吳國壽及伍淑華。(編輯:陳嘉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