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治安警涉嫌於處理一宗內地男女感情及金錢糾紛期間,私下收受其中男事主一枚面值10,000港元的籌碼,事後未向警局通報,又因害怕事情敗露多次致電事主欲歸還籌碼,最後事主經多番考慮決定報案,涉事警員疑觸犯「違法收取」罪被提起刑事程序。
涉案警員姓方,男性,30歲,2013年入職,任職海島警務廳。涉事內地情侶男子姓袁,40歲,報稱商人,女子姓李,30歲,報稱無業。
治安警昨日在新聞發布會稱,前(2)日中午,治安警察局接獲舉報,懷疑一名警員收受利益,於是立即立案跟進。事緣於8月1日晚上10時30分,一對內地情侶於氹仔望德聖母灣巴士站,因感情及金錢而起爭執,其後涉事警員前往調解。
治安警稱,袁男想盡快解決事件,於是給警員一個10,000港元籌碼作調解費用,警員未有拒絕並收取籌碼。
其後,為免事情敗露,涉事警員多次致電事主,試圖約見及跟進情況,更聲稱想歸還籌碼給事主。最後,兩名事主經考慮,認為警員不應收受利益,故向治安警察局報案。治安警察局以涉嫌觸犯「違法收取」罪提起刑事程序,並於昨日將涉案警員移送檢察院作進一步處理。
治安警察局昨晚發出新聞稿表示,作為執法部門,必定嚴格按照法律,秉公辦事;對於有警員涉嫌觸犯法律,當局表示遺憾,並重申一向重視屬下人員紀律操守,對違法違紀行為絕不姑息,同時會就事件展開紀律調查程序,嚴肅處理。
本月1日晚,一名警員於氹仔望德聖母灣巴士站,為一對爭執的內地情侶調解過程中,收取男方一枚面值10,000港元籌碼,被刑事起訴。(互聯網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