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弊案」其中一被告盛洪芳(右)每次聆訊皆有出庭。(梁雄業攝)
貿促局前主席張祖榮涉貪案昨日續審。(梁雄業攝)
貿促局前主席張祖榮涉貪案昨(13)日繼續在初級法院審訊,繼續圍繞以第四被告、即商人吳國壽為首的「犯罪集團」,如何通過名下數間空殼公司,替人辦理投資移民或技術移民從而獲利。昨日案情亦揭露吳國壽團隊的運作其後遇上阻滯,旨因特區政府官員換屆、移民政策的轉變而被打亂了步伐。
昨日庭上主要由廉署證人作供,針對案中第17被告王劼人案情作出審理。證人作供表示,被告王劼人在2013年前後疑「光顧」吳國壽團隊辦理投資移民,雙方同意以人民幣(下同)120萬元為王劼人辦理移民,首期先交40萬元,待取得身分證等文件再補交尾數。
空殼公司左手交右手
期間王劼人通過吳國壽團隊向貿促局遞交移民所需的投資文件,通過以吳國壽為登記人的公司「創恆建築」進行辦理。在公司的投資計劃書上,王劼人表明,未來會先向「創恆」投資4,000萬元,之後再加碼2,000萬元;員工方面,先請50個,之後加碼至70個。
惟證人指出,計劃書上項目至今沒有一項投資兌現。而王劼人即使經吳國壽團隊轉讓「創恆」60%股份,變為公司大股東,但合同寫明王劼人不具備公司行政權及財政權。
證人續指出,投資移民需要公司有營運證據,故吳國壽團隊多次在「創恆」的戶口進出資金,以「左手交右手」的方式製造多項流水賬,其中包括為「創恆」租用物業,惟水電費皆沒有交付;以「壹建建築有限公司」向「創恆」做報價買建築器材,然而相關器材經調查得知,「壹建」早已購買;疑出手承接澳門銀河二期工程合同,惟「創恆」根本沒有聘請員工,不可能承包6,000萬元的工程;通過通訊紀錄更有「吳生話轉1,000萬到「創恆」做流水」等對話,證人認為,以上證據足以證明是吳國壽等人偽造資料,向貿促局營造「創恆」有經營的假象。
換司長改政策壞事
綜合證人在庭上的闡述內容,本來吳國壽團隊的運作一切順利,然而王劼人的移民個案最終卻胎死腹中。至於原因為何,在吳國壽團隊筆記中的一句話解釋了一切:「改咗司長,改咗政策,遲啲先搞移民」。
既然移民不成,吳國壽團隊將上述的首期40萬元扣除行政費後,退還王劼人約23萬元;而王劼人亦要對「創恆」退股,惟王劼人長居內地,未能簽署文件,轉股事宜至今一直膠着。
就上述案情內容,合議庭主席梁鳳明認為,澳門銀河需進一步提交二期工程的判給紀錄,要求資料於十日內提交。案件今(14)日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