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局後日起分批退還2020年度營業車輛使用牌照稅。(財政局提供圖片
財政局表示,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第3/2020號法律《修改〈2020年財政年度預算案〉》第二十四—B條(車輛使用牌照稅的豁免),客運用途的輕型出租汽車、貨車、客貨車、牽引車、教練車、校車、陸路跨境客運服務的車輛,以及以旅行社、酒店場所或不提供司機的機動車輛租賃公司名義註冊的客運車輛2020年度的車輛使用牌照稅可獲豁免或退還。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關係,為避免人群聚集,當局安排於後(15)日起分批派發退稅結算單予已繳車輛使用牌照稅並符合豁免條件之上述車輛擁有人。
相關車輛擁有人自明(14)日起可透過交通事務局網頁 www.dsat.gov.mo查詢領取退稅結算單日期,並盡量於指定日期或之後攜同下列所須文件到南灣財政局大樓領取。倘未及於指定日期領取,輪候時間將會增長。
領取退稅結算單的辦公時間為星期一至四上午9時至下午7時,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45分,中午不休息。如有查詢,可致電財政局稅務諮詢熱線:2833 6886。(編輯:林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