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前主席涉貪案今日在初級法院續審。(陳宇東攝)
盛洪芳(右)與其代表律師到達法院。(陳宇東攝)
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前主席涉貪案今(2)日在初級法院續審,案件進入聽證階段,下午繼續聽取由廉政公署第三位證人出庭舉證,主要就案中第12被告盛洪芳授權涉案主腦吳國壽團夥辦理投資移民過程中,貿促局「領導」曾出席吳國壽所邀約的飯局,以及盛洪芳疑利用所屬公司營運資金增購股份以達到獲批投資移民的機密標準。
廉署證人表示,調查發現在2016年11月,盛洪芳曾向吳國壽下屬楊淑津查詢其投資移民進度,當時楊回覆指吳國壽正在與貿促局「聯絡」。其後廉署又發現吳國壽曾邀約貿促局「領導」出席飯局,楊淑津亦通知盛洪芳也要出席,且案中第一被告、時任貿促局主席張祖榮於當日亦有出入境紀錄,疑是專程由外地返澳出席該飯局。其後廉署又在楊淑津的手機發現疑是紀錄飯局當日內容的手寫筆記圖片,裡面寫有「領導說」、「求人的態度不是這樣」、「走後門」、「當作沒有見過領導,不要說出去」等內容。
廉署證人又指,根據各人的微信對話紀錄得知,張祖榮女兒張倩雯曾向吳國壽下屬余淑華透露盛洪芳個案未獲批原因,是因盛的股份佔比未足夠,未達當局機密標準1,300萬元以上。而盛洪芳其後涉嫌利用所屬公司營運資金增購股份以達到相關標準,但貿促局發書面聽證要求合理解釋在申請移民期間增股的原因,楊淑津當時便找第二被告、前貿促局投資經理甄溢全 「幫手拆招」。而甄溢全則在庭上表示,曾在盛洪芳個案中提供意見,但有關的增股部分解釋,在楊淑津交予他的文件中已存。(編輯:陳宇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