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港區國安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美聯社圖片)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今(30)日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和閉幕會。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第49號主席令予以公布;表決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增加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的決定。港區國安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新華社報道,今日上午,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常委會組成人員162人出席會議,出席人數符合法定人數。會議經表決,全票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
下午,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常委會組成人員163人出席會議,出席人數符合法定人數。會議審議了委員長會議關於提請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增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的決定(草案)》的議案。
其後,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舉行閉幕會。常委會組成人員163人出席會議,出席人數符合法定人數。會議經表決,全票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增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的決定》,決定將《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列入《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明確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布實施。
習近平在第49號主席令中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於2020年6月30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編輯:梁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