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惠敏表示,廣告牌在裝設前未取得文化局意見。(鍾佩欣攝)
近期南灣大馬路的一幢低層樓宇外,掛有一幅「支持全國人大表決通過《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的巨型廣告,由於該裝置物的位置處於被評定的不動產緩衝區內,事先需向文化局申請。文化局副局長梁惠敏表示,廣告牌在裝設前未取得文化局意見,目前正進行調查程序,暫時未有決定是否要求拆除,同時已將相關情況轉介工務局等部門處理,如最終裁定違反《文遺法》規定,或將會罰款2萬元。工務局局長陳寶霞補充,該廣告板的結構圖則並沒有向當局申請,目前正由多個部門按照各自職能跟進。(編輯:鍾佩欣)
近期南灣大馬路的一幢低層樓宇外,掛有一幅巨型廣告。(網絡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