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澳與內地經修訂的CEPA《貨物貿易協議》貨物原產地標準,將於下(7)月1日起實施。經濟局昨(23)日發出新聞稿稱,本澳近年食品及藥品製造業發展較為顯著,今年初當局收到業界提出對部分食品及藥品的修訂原產地標準建議,經與內地商議後,確定對五項食品及兩項藥品共七項CEPA貨物的原產地標準作出優化修訂,產品涵蓋已製作肉類食品、含生物鹼藥品及醫療物品等。
經濟局稱,內地與澳門CEPA《貨物貿易協議》於2019年1月1日實施,協議就8,000多項內地稅號貨品制定原產地標準。因應企業實際發展需要,CEPA協議項下制定了修訂原產地標準磋商機制,相關機制可就業界因生產技術轉變或生產規模調整等因素,而對貨品提出原產地標準修訂的訴求。
隨着貨物原產地標準的不斷優化,為本澳企業創造更有利條件享受CEPA零關稅優惠,有助促進本地製造業進一步發展。同時,借力澳門作為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的角色,可藉此吸引廠商將葡語國家的優勢原材料引入澳門加工生產,並以澳門製造的產品開拓內地市場。
CEPA貨物貿易自2004年1月1日起實施,截至2020年5月,經濟局共簽發了6,349張CEPA原產地證書,當中5,627張證明書已使用,以零關稅優惠輸往內地的貨物總出口貨值達10.8億澳門元,豁免稅款近7,330萬澳門元。產品主要包括覆銅板、紡織成衣、郵票、食品及飲料等。2020年首五個月以零關稅方式進入內地巿場的貨物總出口金額約為2,893萬澳門元,與2004年CEPA首年實施時的183.6萬澳門元比較,增長達14倍。
本澳與內地經修訂的CEPA《貨物貿易協議》貨物原產地標準,將於下月1日起實施。(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