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澳在上月21日及31日接連發生兩宗非法棄置爆竹案件,警方分別檢獲2,068萬以及2,804萬頭爆竹。治安警察局昨日宣布,在21日發生的案件已經告破,拘捕一名任職廟宇售貨員的28歲澳門關姓男子,控告其「禁用武器及爆炸性物質罪」,移交檢察院跟進。
治安警表示,據被捕嫌犯供稱,自己在去年12月至今年1月期間,在珠海拱北一街市向一間香燭店鋪購入了60多箱、總值人民幣10萬元的爆竹,用於在農曆新年期間向香客兜售。香燭店鋪協助走私這批爆竹入境本澳,先後六至七次由一名男子以手推車形式,運送到嫌犯指定的夜呣前巷某大廈單位存放。
其後在農曆新年期間,嫌犯只能賣出大約10箱爆竹,由於屬走私入境,剩餘的爆竹未能循正規途徑處理,只能一直存放在上述單位內。直到今年上月20日下午,嫌犯相約朋友將該批爆竹運送到路環,並分兩次將其棄置在路環黑沙水庫巴士站附近山坡上,延至翌日上午被清潔工揭發。
治安警表示,目前正在調查嫌犯是否與前天7月31日,西望洋斜坡發現的另一批棄置爆竹有關,又呼籲市民切勿藏有爆炸性危險物品,亦嚴禁以非法途徑進口任何爆竹煙花。
治安警在上月21日於路環黑沙水庫郊野公園附近山邊撿逾2,000萬頭爆竹。(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