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會月底加開會議

料將通過港區國安法
22/0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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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將通過港區國安法
料將通過港區國安法

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9次會議前(20)日在北京閉幕,人大法工委公布了《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全文,合共六章66條,包含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負責機構、罪行罰則、管轄權、適用法律和程序等項目。

全國人大委員長栗戰書在第19次會議結束後,同日下午主持召開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63次委員長會議,決定於本月28日至30日舉行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0次會議,在半個月時間內連續召開兩次常委會會議,情況罕見。雖然公布的議程中並未包含「港區國安法」草案,但有港區人大代表就預料,「港區國安法」草案或將在本月底或下月初表決通過,在7月18日香港立法會選舉提名開始前完成立法。

新華社昨日報道,全國人大委員長栗戰書前日下午主持委員長會議,決定於本月28日至30日在北京舉行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0次會議。議程包括審議《專利法修正案》、《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出口管制法草案》、《數據安全法》草案等,與第19次會議一樣未提及「港區國安法」。

根據慣例,人大常委會通常逢雙數月份月底舉行會議,今次在半個月內召開兩次會議,是相當罕見的安排。

或召開特別會議表決草案

香港媒體報道,港區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表示,今次會議初審了「港區國安法」草案,他稱原本今次會議上也沒有「港區國安法」,是後來才加入,因此不排除下周舉行的第20次會議上也將討論「港區國安法」,但就不肯定是否會提請表決。

另一位港區全國人大常委葉國謙則向傳媒表示,在程序上,「港區國安法」立法工作已完成諮詢《基本法》委員會和香港特區政府,預料最快本月底或下月初召開特別會議表決,完成「港區國安法」立法。

不支持港區國安法 有機會被DQ

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第一章中的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在參選或者就任公職時,應當依法簽署文件確認或宣誓擁護香港《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衛早前表示,若參選人否定或反對「港區國安法」,會令人質疑該參選人是否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

新設兩機構 警務處設國安部門

根據公布的《草案》內容,未來香港特區政府將新設「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負責分析研判國安形勢及規劃有關工作,制定有關政策及推進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建設等,香港警務處則設維護國安部門,配備執法力量,律政司設專門檢控部門,負責檢控工作。

此外,中央政府將在香港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公署」,主要職責是分析研判香港國安形勢,就國安政策提出意見和建議,監督、指導、協調與支持香港特區政府履行維護國安職責,與香港有關執法、司法機關建立協作機制。

《草案》強調,「除特定情況外」,香港特別行政區對有關犯罪案件行使管轄權。

《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內容20日公布,人大常委會月底加開會議審議。(美聯社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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