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草案主要內容公布,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發表聲明,特區政府予以全力支持,並會履行職責,確保相關法律在香港有效實施。
林鄭月娥表示,特區政府同意草案提出,香港特區應設立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的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並在警務處和律政司設立專職部門,特區政府正展開相關籌備工作。
林鄭月娥又指出,根據說明摘要,法律草案明確規定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應當遵循包括依照法律定罪處刑、無罪假定、保障犯罪嫌疑人權利等重要法治原則,和應當尊重和保障根據《基本法》和有關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權利和自由,認為應可釋除公眾疑慮。她重申,中央有關機構已多次對外強調,有關立法將堅守「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不會影響香港實行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特區的法律制度。 (編輯:梁佩茵)
林鄭月娥發表聲明,特區政府予以全力支持,並會履行職責,確保相關法律在香港有效實施。(美聯社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