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局提醒房屋稅納稅人,2019年度房屋稅繳納最後期限至6月30日止。(互聯網圖片)
財政局提醒房屋稅納稅人,2019年度房屋稅繳納最後期限至6月30日止。當局呼籲如收到但仍未繳納上述房屋稅的納稅人,請儘快透過財政局提供的繳稅方式繳納房屋稅,亦可於辦公時間內,到指定銀行櫃位,或位於南灣財政局大樓、龍成大廈、政府綜合服務大樓及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收納處繳交,以免增加輪候時間或因逾期繳納而附加之過期利息和罰款。
而為方便於繳納,納稅人可憑身份證於自助服務機,列印稅單摘要,資料可供自動櫃員機及銀行提供電子交易繳納稅款,又或者於財政局大樓、龍成大廈、政府綜合服務大樓及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的財政局自助服務機補印稅單交稅。(編輯:洪偉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