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屆特區政府重要工作之一是進行公共行政改革,招聘公務員效率成為近日討論焦點,早前在立法會會議上,議員質詢政府有關公務員招聘開考出席率不高問題,促請政府盡快修訂《公務人員職程制度》法律,提升招聘效率,減少資源浪費。
公務員每次職程開考雖然吸引大批人士報名,但到考試時卻出現出席率不高問題,主要原因之一是報名隨意性,當局宣布招聘開考後,不少人隨意報名,但到考試當日卻不現身,近年出席率只有60%,部分更低至僅有40%。由於招聘程序緩慢,不僅影響部門工作安排,更影響考生生活計劃,立法會議員及社會人士促請政府盡早修訂《公務人員職程制度》,檢討公職招聘制度,優化開考流程,提升招聘效率。
澳門特區成立已20年,但公務員招聘制度一直未臻完善,沿用澳葡政府1989年的招聘制度,但存在招聘成本高、應考人重複、人員錯配、時間冗長等問題。政府曾三改招聘制度,包括2011年的「中央招聘」、2016年的「統一開考」及2017年的「統一管理」制度。
審計署去年9月公布《公務人員的招聘及甄選制度》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指出公務員共有34個職程,但「中央招聘」只開考高級技術員及技術輔導員兩個職程,餘下32個職程仍由部門自行招聘,可見「中央招聘」覆蓋率低,填補職位空缺的進度不理想。為解決「中央招聘」問題而推出的「統一開考」制度,同樣問題多多。
審計報告指出,政府在2016年分別開展高級技術員、技術輔導員及勤雜人員三個職程開考,每個職程分別涉及一個綜合考試及多個部門考試,由於沒有把職務內容共通性較高、無專業分工的職程合作開考,加上大批考生「漁翁撒網」投考多個部門,導致整個部門考試的報考人次較原實際考生人數大增,部門每個環節投入的時間和物資相應增加。但高級技術員職程及技術輔導員職程的開考,筆試出席率平均只有30%至40%,浪費了部門所投放的資源,反映完善公務員招聘制度、提升公職招聘工作效率,是公共行政改革重要一環。
《公務人員職程制度》2017年已完成第一階段修訂,2018年開展第二階段修訂工作,在整理分析公務人員及公務員團體對第二階段諮詢文件意見後編製諮詢總結報告,但時隔兩年仍未完成《公務人員職程制度》修訂草案及提交立法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