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黃潔貞關注政府當局未來如何監督補習社的教學質素。(資料圖片)
教青局先後收到353宗補習社收費投訴,已成功調停其中352宗。(力報攝影組)
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有補習社在1月底已停運,但要求家長預交2月補習費,因此引發消費爭議,教育暨青年局共收到353宗相關投訴。在上周五(12日)立法會全體會議上,議員黃潔貞提問政府疫症下家長與補習社權益,以及如何監督補習社的教學質素。
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表示,鑑於補習社服務收費的訂定屬商業範疇,並受到許多因素影響,特區政府難以訂定補習服務收費標準,但為保障家長及業界,教青局已訂定補習社收費指引,要求補習社在接受報名時,必須向家長清楚解釋收費金額、繳費方式及退款安排等,加強收費的清晰化及透明化。
當局居中調停352宗教青局延續教育處處長黃志勇補充,補習社1月底停運時,不少家長已預繳2月份補習費,因此出現消費查詢及申訴,局方共收到353宗查詢及求助,大部分均希望進行退款,教青局已做好352宗居中調停,只有一宗轉至消委會跟進,大多數補習社選擇退款,亦有機構改為提供網上學習、輔助教材等。
有關監管補習社教學質素方面,黃潔貞質詢規管補習社的修訂法律早於五年前進行公開諮詢,但至今未見修法文本。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解釋,有關修法草案原於2018年進入立法程序,後因應法務局分析意見,把相關草案分拆為《非高等教育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通則》及《施行細則》兩部分,有關工作已初步完成。修法後將提高入職補習社老師學歷及品德要求,並提高處罰金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