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團體回收活動屬集會性質

警:不適合進行引來多人活動
12/06/2020
32993
收藏
分享
警:不適合進行引來多人活動
警:不適合進行引來多人活動
警:不適合進行引來多人活動

早前有環保團體有意舉行回收活動,但最終接獲治安警察局通知「不容許舉行是次集會活動」,理由是要避免「對公共衛生及公共安全構成嚴重危害」。記者會上,有傳媒問及如何定義「集會」性質。治安警察局公共關係處處長李德輝表示,團體在舉辦活動前可先通知警方,局方會進行詳細分析。李德輝相信專責部門已分析該活動,是屬於集會性質,同時現時仍處於防疫階段,引來多人活動,局方認為不適合進行,才作出不容許的批示。

李德輝又呼籲市民舉行活動可分散時間段,以避免人群聚集。(編輯:鍾佩欣)

李德輝又呼籲市民舉行活動可分散時間段,以避免人群聚集。(梁啟迪攝)

檢舉
檢舉類型:
具體描述:
提交
取消
評論
發佈

力報會員可享用評論功能

註冊 / 登錄

查看更多評論
收藏
分享

相關新聞

推薦新聞

找不到相關內容

七日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