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永春列席表示,政府將考慮引入考試繳納一定數額報考費的做法。(阮漢賢攝)
立法會昨(11)日舉行口頭質詢會議。(阮漢賢攝)
立法會昨(11)日舉行口頭質詢會議。有議員關注招聘考試出席率低的問題,對此,列席會議的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政府將參考其他地區經驗,引入報考費的做法,目前正著手相關法律修訂。
議員施家倫表示,審計署去年揭示《公務人員招聘及甄選制度》的漏洞,稱有關制度「欠缺大局意識」、招聘「成本高,時間長」、「重複投考」情况普遍等。有關制度未能發揮作用,不但影響部門正常運作,也令公共行政部門出現「忙閒不均」和「同工不同酬」的現象,一直為社會非議。
133個專業開考 筆試出席率60%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回應時稱,近年公務人員招聘考試存在出席率較低的問題。據統計數據顯示,由2018年3月至今年3月,已完成的三個綜合能力評估開考的出席率為60%;各公共部門133個專業開考,筆試出席率超過60%,有不足一成低於40%。對於招聘開考出席率不高的問題,政府將考慮參考其他地區的經驗,引入考試繳納一定數額報考費的做法,目前正著手相關法例的修改,期望能提升招聘的效率,減少資源浪費。
職程制度方面,他表示,《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繼2017年完成第一階段修訂後,公職局已經於2018年開展第二階段的修訂工作。
編制外人員權利存在差異
議員宋碧琪則關注編制內外公務員存在差異,如編制外人員在終止獲委任為領導或主管時,則不能如編制內合同人員一樣可以獲保留原職位,甚至有機會不被再續約而失去工作。她促請政府完善公務人員申訴或投訴制度,構建更高公信力與透明度。
張永春表示,在公職制度中,編制與非編制屬不同的任用制度,編制與非編制人員的權利必然會存在差異。從整體而言,公務人員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應保持一致,為此,特區政府實施了包括公積金、公共部門勞動合同等制度,為所有的公務員提供合理的保障。
對於公務員投訴問題,張永春指特區政府實施了《公務人員投訴處理的管理制度》,2017年9月至今年5月,委員會處理的個案共有21宗,主要是關於工作安排、人事關係、上下級溝通等方面的投訴,全部得到及時的跟進處理。他又指,政府將會進一步完善公共部門的內部溝通及投訴制度,推動部門完善接收人員意見的機制及跟進方式,營造和諧的工作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