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順實最終獲刑18年,罰款200億韓圜。(資料圖片)
韓國前總統朴槿惠閨蜜崔順實干政一案有新進展,韓聯社報道,韓國大法院11日最終裁定駁回崔順實(後改名崔瑞元)的上訴,維持重審判決。由此,崔順實最終獲刑18年。
崔順實以赴醫院就診為由未出庭,她涉嫌與朴槿惠共謀從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處收受賄賂用於其女馬術訓練、強制要求50多家大企業為她所控制的財團捐款等多項罪名,於2016年11月被檢方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判處崔順實監禁20年、罰金180億韓圜,二審則判監禁20年、罰金200億韓圜。大法院全員合議庭去年8月認定對崔順實的部分索賄指控不成立,並發回首爾高等法院重審。二審重審判決其監禁18年、罰金200億韓圜,並追徵犯罪所得63億韓圜。但崔順實不服判決,堅稱自己清白無罪,並於今年2月18日提起上訴。(編輯:梁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