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組合EXO出身的內地男星吳亦凡,早前就有網民在直播期間,散布大量侮辱、誹謗言論,包括在微博發布有關「流量小鮮肉吳亦凡約粉還假裝談戀愛」的文章。吳亦凡入稟起訴兩名網民陳某和王某,以及信息發布服務的網絡服務提供者北京微夢創科網絡技術有限公司。據法院文案顯示,該直播的觀看人次逾578萬,吳亦凡認為相關言論會令不明真相的社會公眾對自己產生誤解與質疑,降低了自己在社會的評價,並嚴重侵犯自己的名譽權。北京海淀法院日前審結此案,一審判決兩名網民刊登致歉聲明,並合計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及維權合理開支共計10萬元人民幣(約11.3萬澳門幣)。
吳亦凡的名譽權案勝訴,獲賠人民幣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