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香港警方會設立新部門執行港區國安法。(央視圖片)
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日接受香港《南華早報》獨家訪問。(《南華早報》新聞截圖)
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日接受香港《南華早報》獨家訪問時表示,香港警方會設立新部門執行港區國安法,由警務處長鄧炳強領導,負責收集情報、調查和培訓人員,日後會考慮加入其他紀律部隊的成員。李家超表示,警隊已展開審視資源調撥、人力及器材規劃等成立新部門的前期工作。
澳門經驗是良好參考
李家超認為,中央政府的情報收集網絡遠大於警隊,可有更高層次的分析,掌握全盤局勢,有助香港了解整個形勢。他還表示,任何人在港執法,都要符合一些普通法的原則,包括無罪假定、保持緘默權、以及有律師代表。
對於全國人大的決定列明,中央維護國安的機關可根據需要,在港設立機構,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相關職責,李家超沒有透露新部門將如何與有關機構合作,但表示可借鑑澳門經驗。
2018年9月,澳門政府成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協調澳門維護國家安全事務的工作。李家超說,這將是在香港實施該法律的「良好參考」。
另外,李家超表示,不後悔去年推動《逃犯條例》修訂,指如果時光能夠倒流,他仍會這樣做,因為推動修例的出發點是為了公義。
國務院港澳辦常務副主任張曉明8日出席《基本法》頒布30周年網上研討會時表示,港區國安法會充分尊重香港的獨立司法權及終審權,會切實保障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各項權利和自由,不會羅織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