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林倫偉促請當局盡快訂立「總體規劃」的工作時間表。(林倫偉提供圖片)
澳門「城市規劃包括總體規劃及詳細規劃」遲遲未能出台。(資料圖片)
《城市規劃法》在2013年獲立法會通過後,法律生效至今已有七年時間,但當中訂明「城市規劃包括總體規劃及詳細規劃」則遲遲未能出台。立法會議員林倫偉提出書面質詢指出,總體規劃與分區規劃息息相關,對城市整體發展有很大影響,促請有關當局訂立明確的工作時間表以加快規劃的進度。
林倫偉表示,過去政府只能因應《城規法》過渡規定去進行制定城市規劃條件圖的程序,經常出現難以討論的情況,他以澳門半島南岸海濱綠廊第一期工程舉例指出,有關地段早已處於可利用的狀態,在2011年新城規劃諮詢中已提出有關構想,但到今年初才得以落實,這與「總體規劃」遲遲未落實有關。
影響閒置土地利用
此外,「總體規劃」亦影響收回閒置土地的利用,林倫偉表示,當局曾稱未有「總體規劃」時難以決定土地的最終用途,如土地作出臨時借用,當要發展時恐怕難以收回。他認為,只要對長期荒廢的閒置地稍作簡單平整,就可以作綠化休憩之用,建議有關當局考慮。
林倫偉促請當局應盡快訂立明確的工作時間表以加快規劃的進度,並考慮將合適的閒置地作平整綠化,不僅可增加以工代賑機會,也可增加居民的休閒空間。他還建議當局應透過「總體規劃」,優化本澳的步行設施和環境,以構建宜行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