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因應新冠肺炎推出為期三個月的住宅水電費補貼措施。澳門電力昨日表示,3至4月期間住宅用電量同比增加14%,商戶用電量同比下降6%,相信與市民在疫情下減少外出,以及今年日均氣溫較往年上升等因素有關。從數據分析,推出措施至今,大部分市民都珍惜用電,環保節能意識有提高,未見濫用情況。
而用水方面,自來水公司昨日表示,推出措施首兩個月,住宅用水量同比上升10%至20%,商戶用水量則下跌約40%至50%。
澳電監管事務及企業傳訊辦公室總監聶麗冰昨日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3至4月期間住宅用電量按年同比增加14%,屬於正常範圍內。她解釋,用電量升幅主因包括,從2月至3月,居民響應政府呼籲減少外出和在家工作,以及今年氣溫與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上升,故用電情況會增加。另外,基於社會未完全復蘇,商戶用電量同比下降6%。目前計算3、4月份電費補貼金額涉及2.65億元,住宅及商戶各佔比一半。
有市民對電費單存疑?
對於近月不少居民對電力收費或估算賬單抱有疑問,澳電客戶服務部總監鄭宇文昨日回應傳媒查詢表示,因澳電以「發單月」計算補貼期限,故每戶每月的補貼起始日都不同,居民可根據賬單的發單日期計算。受補貼的電費單將於3月23日至6月18日期間派發。
同時,受疫情影響,澳電抄錶員於有關時段未有出勤抄錶,故按照既定做法估算。若抄錶員其後再到場抄錶,且涉及的估算賬單均來自補貼月份,賬單將於6月19日至8月18日作出調整。8月19日或之前則不再作出處理。
住宅用水量增幅明顯
至於用水方面,自來水公司副總經理朱偉文昨日表示,由於疫情高峰期間,居民留家抗疫,住宅用水量較同期有明顯增長,在3至5月分別錄得11%、13%、20%升幅,仍在合理可接受範圍,補貼金額涉及約5,600萬元。商戶用水量同比則下跌40%至50%。
同時,水費是每兩個月抄表及發單,故3至4月水費單的常規費用已豁免,5至6月水費單則需要支付餘下一半的常規費。而商戶補貼期則是5至7月,因初步進行,暫未有相關資料。
他續稱,今年1至5月,自來水整體銷情下跌6%。隨市面活動陸續恢復,預料工商業夏季用水量按年下跌30%至40%,年度營利將受影響,是意料中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