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醉駕判徒刑半年

治安警重申必定嚴肅處理
08/0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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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警重申必定嚴肅處理

一名男休班治安警男警員涉嫌知法犯法,醉酒駕駛私家車,途中在氹仔亞利雅架圓形地失控制「自炒」撞向路旁,車輛向右翻側。事後治安警到場調查揭發,其酒精測試結果濃度達到1.89克/每升,前(6)日被法院判處半年徒刑。

事發於上周五(5日)深夜約11時20分,當時下著滂沱大雨,該名休班警員駕駛車途經氹仔亞利雅架圓形地時,疑因酒精影響,在圓形地前「自炒」,車輛更向右翻側,司機亦受輕傷,事發後自行爬出車外。相關事件被經過市民拍攝並放上社交平台。

事發後,治安警接報到場調查發現,該名司機為一名男性休班警員,2011年入職。案件於(6)日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初級法院刑事法庭於6日作出判決,判處上述休班警員六個月徒刑,暫緩執行徒刑兩年,禁止駕駛一年三個月。

治安警察局稱,對於有警務人員在休班期間醉酒駕駛深表遺憾。治安警察局重申,一直重視人員的紀律操守,必定依法嚴肅處理事件,已即時對上述人員提起紀律程序調查,依法追究紀律責任。治安警察局領導層已即時將事件通報轄下各部門主管,責令各級主管加強對人員的教育及監督,必須注重個人行為及操守,遵守法紀。

一名男休班治安警男警員涉嫌醉酒駕車,在氹仔亞利雅架圓形地失控制撞向路旁,車輛向右翻側。(互聯網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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